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近日,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党外副主席的产生,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领导班子已经全部配备党外领导干部。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党外干部安排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拨乱反正,恢复和发展了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把党外干部安排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首次把我国的多党合作提升到政治制度的高度,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同一年,党中央及时批转了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关于在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请示报告》。多年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党外干部安排工作的政策、措施。经过各级党委和组织、统战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
据统计,迄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党外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8名,省长助理或主席助理4名。15个副省级城市政府领导班子已全部配备了党外副市长。全国省直厅(局)领导班子中安排党外干部164名,其中监察系统党外干部配备情况比较好。广东省配齐了党外的法院副院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和司法厅副厅长。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还有党外干部担任正职。
全国地(市、州、盟)政府领导班子中安排党外干部217名,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山东、湖南、海南等地所辖地(市)已全部安排了党外干部。全国三分之二的县级政府领导班子安排了党外干部,现有党外副县(市)长1874名,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南、山东、辽宁、宁夏等地的县市已基本配备齐党外干部。
目前,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共有9000余名。另外,有12万多名党外人士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有24万多名党外人士安排为各级政协委员,有5000多名党外人士被聘为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